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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化氣瓶超期“服役”藏隱患

 秋冬季節公眾要注意防火,正確使用家用電器、養成良好用火習慣能有效防止火災。主要注意事項是:


  事項一:不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,要使用安全的保險絲,嚴禁使用銅絲代替保險絲。


  事項二:白熾燈泡、日光燈與可燃物之間保持至少0.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;不要用布、紙等可燃物做燈罩;在散熱條件較差的燈具附近的電線,應有耐熱絕緣護套保護。


  事項三:保證電器有足夠的散熱條件,不要在電視機、空調、電腦、電暖器、冰箱等周圍放置窗簾、衣物、書籍等可燃物品。


  事項四:不要在無人的情況下使用電熱棒、電吹風、電磁爐等電器,注意人走切斷電源。


  事項五:經常查看電器線路有無破損、短路、接觸不良等故障,發現問題及時檢修。


  事項六:使用液化氣、煤爐等有明火的灶具應有單獨場所,保持良好通風,並與可燃物保持至少一米以上的距離。


  事項七:養成良好用火習慣,不要隨意亂丟煙蒂和火柴梗。


  事項八:不要使用大功率電器,不要同時使用幾種功率超過1000瓦的電器,以免線路超負荷引發火災。


  事項九:發現燃氣洩漏,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,打開門窗通風,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,並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。


  據山東省煙臺市質監局的數據顯示,煙臺市雖有部分居民家中通上了天然氣,但仍有100多萬液化氣瓶在流通使用,且煙臺有一批液化氣瓶今年起已達到報廢期限。


  調查發現,不少人不知道液化氣瓶有專門的使用年限,更不知道要定期送檢液化氣瓶。對於用舊銹蝕的氣瓶,一些居民多將其賣給廢品回收人員。卻不知,這一連串的行為,其實是給自己給其他人帶來了安全隱患。


  液化氣瓶應按時送檢 煙臺市萊山區孫家灘社區因不通天然氣,不少居民都自己灌裝液化氣做飯。居民李女士說,她家的液化氣瓶是上世紀90年代就買了,“大概十幾年了吧,用氣的時候打電話讓人拉去灌氣,之後再送回來,一直都用得挺好的。”李女士說,周圍的鄰居有的用的是液化氣公司的液化氣瓶,有的是從舊貨市場買來的舊液化氣瓶。從來沒考慮液化氣瓶的使用壽命,只要銹蝕得厲害了,就直接賣給廢品收購人員。


  筆者從煙臺市質監局瞭解到,液化氣瓶的正常使用壽命一般為15年。液化氣瓶出廠後12年內每4年要檢測一次,此後3年檢測一次。超過15年的液化氣瓶必須報廢,逾期未檢驗的液化氣瓶應送山東省特檢院煙臺分院氣瓶檢驗室檢驗。且氣瓶定檢價格也不貴,每次一個家用液化瓶僅收34元錢。按照4年一次算,一年只花幾元錢。經過檢驗的液化瓶,在瓶口處有一個檢驗合格標牌,上面會注明檢驗時間和下一次應該檢驗的時間。到期液化氣瓶應到專業部門報廢 。


  筆者在煙大市場、南洪街等小吃街看到,一些小吃攤位的旁邊多放著液化氣瓶,但不少液化氣瓶的周身已遍佈鏽跡和油漬,連生產日期等資訊也看不清楚。瓶口處,也沒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的證明。據瞭解,當地使用液化氣瓶的居民,也多不知道液化氣瓶還有定期檢驗一說。平日裏發生漏氣,如果是自己的氣瓶就找人換個閥門,是液化氣公司的就去換個氣瓶。


  山東省特檢院煙臺分院氣瓶檢驗室的工作人員介紹,液化氣瓶涉及到居民安全,必須強制檢驗。一方面是檢驗瓶閥是否漏氣,另一方面要對液化氣瓶進行焚燒、水壓試驗、除鏽、氣密試驗等。每年送檢的都只有液化氣公司,但液化氣公司也不能達到100%送檢,而送檢的居民幾乎沒有。


  “如果居民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服役的液化氣瓶,就很容易發生危險。”據介紹,超過15年年限後,家用液化氣瓶要送到質檢部門進行專門處理。“一些居民把液化氣瓶賣給收廢品的,收廢品的再自行切割,很容易發生爆炸。”氣瓶檢驗室的工作人員介紹說,若居民家中的液化氣瓶超過了年限,一定要送到質監部門報廢。


  質檢部門會將液化氣瓶先放到焚燒爐中焚燒,燃盡裏面的氣體,然後再進行破壞處理。處理後居民就能夠帶走氣瓶賣廢鐵了。


  據介紹,目前居民家中所用的液化氣瓶分兩種,一種是液化氣瓶護罩焊接在液化氣瓶體上,另一種是液化氣瓶護罩用螺絲固定在液化氣瓶體上。後一種液化氣瓶1996年10月1日就不允許製造了,目前還在使用的肯定是超年限的。而在氣瓶的護罩上,都標有出廠日期等資訊,居民可以根據製造日期判斷家裏用的液化氣瓶是否超年限。


  此外,居民還應看清液化氣瓶口處的檢驗合格標牌,如果沒有,那就代表這個液化氣瓶沒有檢驗過。


  事項十: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,要先切斷電源,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,不可直接潑水滅火,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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